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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市国土局在耕地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用好用活政策,搞好土地置换,保障建设用地,做好“占补平衡”,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底,全市耕地面积为944万亩,全市农民人均耕地面积1.1亩(全国人均耕地面积1.39亩),其中颍州区不足0.8亩。从1997年至2006年,我市耕地减少70.2万亩,每年平均减少7万亩。耕地减少除了道路建设等公益事业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外,主要是农村建房和窑业、林业占地,特别是多年来农村无规划建房乱占耕地现象十分严重,对新农村建设中的耕地保护提出了严峻挑战。 存在问题 1、新农村建设规划问题突显。一是新农村建设规划滞后。二是新农村建设规划没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三是个别新村建设规划占地面积较大。 2、违法占用耕地现象严重。一是农村无规划建房乱占耕地。二是乡企占地。乡镇中小企业,预制厂、窑厂占用耕地较明显。三是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种树的情况比较突出。 3、耕地“占补平衡”难以实现。一是新村建设已占用耕地,旧村庄未腾出,空心村普遍存在,暂时难以实现“占补平衡”。二是旧村庄、旧沟塘复垦成本高,进度慢,实现“占补平衡”难。三是新村建设用地指标偏大,控制措施乏力。四是有的地方没有积极申报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市县政府缺乏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投入。 4、实施中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在新农村建设耕地保护中,一是乡村干部受30年土地承包政策不变的约束,对如何规划使用新农村建设用地束手无策。二是在新村公益配套建设上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推进新村建设的动力,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三是机构设置不一。三区乡镇办事处没有国土管理机构,无人管地;全市各乡镇办事处无村镇建设工作机构,新村建设和管理基层无“腿”,“无人办事”的现象普遍存在。 几点建议 (一)抓紧完成新农村建设规划。1、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加大投入,确保年内完成新农村建设规划。2、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3、新农村建设规划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二)认真解决违法占地问题。1、严格控制新村建设用地规模。2、抓紧对乡企占地进行清理。公益事业用地也要控制规模,不能求大求全,应注意节约用地。3、逐步清理林业占地。 (三)全力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一是严格依法保护耕地,实行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制度,建立考核体系。二是政府要制定奖励政策,鼓励复垦土地。三是积极申报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努力争取项目资金,大力复垦土地,保证“占补平衡”,充分利用项目资金推进新农村建设。 (四)切实解决新农村建设实施中的具体问题。1、认真研究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按照国家和省要求,三区尽快设立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管理所。2、认真研究新农村建设中的用地置换问题。积极稳妥地搞好土地置换工作,以推进新村规划建设的实施。3、建议市政府出台关于新农村建设中耕地保护的专门文件,以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耕地保护工作。  (作者邹中杰系市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王金全系市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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