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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主要耕作土壤样品征集实施方案
农村网 www.nocn.com.cn   来源:鑫农科贸 网罗天下信息中心   日期:07-11-16 17:39:14   进入百姓问答
 
辽宁省主要耕作土壤样品征集实施方案

    为了收集、保藏与分析不同年代的土壤样品,逐步建立省及国家土壤样品数据库,为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按照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征集主要耕作土壤样品的通知》(农技土肥水函[2007]21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集对象

    综合考虑全省范围内耕作土壤类型、面积及分布等情况,以第二次土壤普查省级汇总时的土种为单位采集土壤样品。该土种上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应不少于20万亩。依此原则,全省共划分为71个土种,分布在32个县(市、区),每个土种上采集1个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71个。各相关县(市、区)土肥站为采样单位,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壤样品采集。各市土肥站为送样单位,负责将本辖区内采集的土壤样品报送到我站。土种名称、采样单位及送样单位详见附表1。

二、样品采集

    (一)采样点位。采样单位要按照我站确定的土种名称,参考县级土壤图,做好采样规划设计,确定采样点位。实际采样时严禁随意变更采样点,若有变更须注明理由。

    (二)采样单元。根据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等因素,将采样区域划分为若干个采样单元,每个采样单元的土壤性状要尽可能均匀一致。平均每个采样单元为100亩~200亩(平原区、大田作物每100亩~500亩采一个混合样,丘陵区、大田作物每30亩~80亩采一个混合样)。采样集中在位于每个采样单元相对中心位置的典型地块,采样地块面积为1亩~10亩。采用GPS定位,记录经纬度,精确到0.1″。

   (三)采样时间。要安排在作物收获后、土壤封冻前。

   (四)采样深度。采样深度0~20厘米。

   (五)采样点数量。采样必须多点混合,每个土壤样品要由15个以上采样点组成混合样。

   (六)采样路线。采样时应沿着一定的线路,按照“随机”、“等量”和“多点混合”的原则进行采样。要避开路边、田埂、沟边、肥堆等特殊部位。

   (七)采样方法。每个采样点的取土深度及采样量应均匀一致,土样上层与下层的比例要相同。取样器应垂直于地面入土,深度相同。用取土铲取样应先铲出一个耕层断面,再平行于断面取土。

    采样时,要对采样工具和样品处理过程进行严格把关,防止土壤样品的微量元素和重金属污染。同时,填写“土壤采样标签”(附表2)和“采样地块基本情况调查表”(附表3)。

三、样品处理

    土壤样品由采样单位负责处理。土壤样品需通过风干、剔除侵入体、粉碎、碾磨,分别过2mm标准尼龙网筛和0.149mm标准尼龙网筛。

四、样品数量

    各市土肥站负责收集整理本辖区内经处理的土壤样品,并按时保量寄送到我站。经处理寄送到我站的过2mm标准尼龙网筛和0.149mm标准尼龙网筛的每个土壤样品重量分别不低于3公斤和1公斤。

五、样品检测

    (一)检测实验室。采集的土壤样品应在经过计量认证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结合全省土肥检测实验室实际情况,经研究,所采集的土壤样品按照检测项目统筹安排在辽宁省土壤肥料测试中心、瓦房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和凌源市土壤肥料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二)检测项目。包括机械组成及质地、容重、PH、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全氮、碱解氮、全磷、有效磷、全钾、缓效钾、速效钾、交换性钙镁、有效硫、有效硅以及微量元素。盐碱土需加测电导率、水溶性盐总量和水溶性阴离子,碱化土需加测碱化度,潜育性水稻土和沼泽土加测氧化还原电位。检测项目详见附表4。其中,机械组成、质地、容重、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由采样单位检测,PH、有效硅、有效硫、有效硼、水溶盐总量、CO32-、HCO3-、Cl-、SO42-由辽宁省土壤肥料测试中心检测,有机质、全氮、碱解氮、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碱化度由瓦房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检测,全磷、有效磷、全钾、速效钾、缓效钾、有效铜、锌、铁、锰由凌源市土壤肥料检测中心检测。

    (三)检测方法。按农业部测土配方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土壤样品检测方法详见附表4。检测结果填写“土壤样品测试结果汇总表”(附表5)。

六、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时间为2007年9月~2007年10月15日。省土肥站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采样单位、送样单位和检测实验室,落实工作任务。采样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土壤样品采集的准备工作。

    (二)土壤样品采集和处理阶段。时间为2007年10月15日~2007年11月15日。采样单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在作物收获后进行土壤样品采集和处理,对样品的机械组成、质地、容重、电导率进行检测,并将处理好的土壤样品及相关表格报送到市土肥站。省土肥站将选择部分县(市、区)跟踪采样。

    (三)土壤样品检测阶段。时间为2007年11月15日~2007年12月15日。各市土肥站务必于2007年11月15日前将收集整理好的本辖区土样和相关表格报送给我站土壤科。我站按检测项目统筹将土样下发给相关检测单位进行样品检测。检测单位要填写土壤样品测试结果汇总表,并于2007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站。

    (四)成果报送阶段。时间为2007年12月15日~30日。省土肥站将征集的土壤样品和相关表格报送给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七、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土肥站要切实加强对耕作土壤样品征集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协助采样单位做好土壤样品的采集工作。采样单位和检测单位要合理安排人员、采样设备和资金,为耕作土壤样品征集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

    (二)提高责任意识。各市土肥站要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好本辖区的土壤样品,按时保量的报送到我站。采样单位和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技术规范,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土壤样品采集、处理和检测工作,确保工作成效。我站将加强对土样采集的监督检查,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跟踪采样,以保证采集的土壤样品真实有效。

    (三)注重沟通协调。各市土肥站、采样单位和检测单位要积极与省土肥站沟通,及时研讨土壤样品征集工作中发现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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